股权结构设计
一、横向架构:以不同股权类型为基础
1、一元股权架构:一元股权架构情形,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。同股同权是我国《公司法》规定的股权临界点,即66.7%、51%、33.4%。
2、二元股权结构:二元股权结构情形,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,国外较普遍应用,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。比如创始人只有1%的股权,就算企业上市99%的股权分出去了,签订了投票委任书,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。
3、多元股权结构: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、合伙人、核心员工、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,包括:(1)创始人股;(2)出资股;(3)岗位贡献股;(4)资源贡献股;(5)合伙人团队股;(6)其他。
二、纵向架构: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,主要有以下3种形式:
三、时间维度:以企业发展不同的时期为基础
1、初创阶段股权结构:初创企业的成员主要是创始人及创始合伙人,创始人需将股权控制在67%或51%以上,以免股权稀释过快。
2、中期阶段股权激励架构、融资控制架构:设立持股平台,吸引投资人以及激励优秀人才的需求出现。此时的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,也可以说有限合伙企业。
3、成熟期阶段股权结构:企业架构已成熟,相对复杂,创始人可以通过多层级的持股平台设计,自己作为GP来控制LP,或者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留住控制权。
股权结构设计
公司开始设立时,由三位股东合资成立,创办人占40%,创办人B占30%,创办人C占30%。
创业初期,股东一致认为,愿将共同愿景努力的员工视为重要资产,故开放员工认股,持股比例调为创办人A占30%,创办人B占25%,创办人C占15%,员工认股占30%。
经二十年努力,逐渐提升企业技术能力水平,为转型科技领域引进高阶技术,并开放外部专业人员持股,持股比例调为创办人A占25%,创办人B占20%,创办人C占15%,员工认股占30%,技术持股10%